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:
(一)《防城港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》。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
写。
(二)相片。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。
(三)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:
1.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,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。
2. 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。
3. 台湾居民使用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
4. 港澳居民使用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
5.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、外国人、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《外 国人永久居留证》(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)。
6.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 份证件的规定,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。
单位集体办理的,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《防城港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》;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,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,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。
温馨提示:
初次申领免收工本费。因丢失、损坏或个人原因更换发卡银行而需补换卡的,需缴纳工本费20元/张。